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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森林公安放生误入民宅珍稀草鸮
0 来源:上饶晚报 作者:王国红 编辑:admin 更新时间:2008年07月30日

日前,婺源县森林公安局成功放生了一只误入民宅的珍稀动物——草鸮。

据了解,婺源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一个匿名举报电话,反映该县中云电石厂有人买了一只草鸮(亦称猴面鹰)。该局立即组织干警会同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一名工程师赶往二十公里外的中云电石厂调查了解。原来是在该厂做工的中云镇横槎方李村村民方南北头天晚上6点多钟下班回到家,发现靠山而建的自家屋顶上有一只幼鸟,他也不知是什么鸟,次日上班时拿到厂里给大家看。经管理站工程师鉴定辩认,原来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学名草鸮,属鸮形目,俗称猴面鹰,体重不足200克,羽毛也未长齐,飞行困难,是一只幼鸟。森林公安干警向捉鸟人和在场观看工人进行了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为了保证这只幼鸟放生后成活,必须到发现鸟的原地放生。干警们又让那位村民带路,赶了5公里多路来到方李村,在方南北自家屋后山小心翼翼将这只幼草鸮就地放生。(王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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