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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婺源县部分区域实行静态管理的通告
0 来源:婺源融媒体 作者:未知 编辑:admin 更新时间:2022年04月01日

关于在婺源县部分区域实行静态管理的通告

  〔2022〕第2号

  3月31日,婺源县新增一例新冠肺炎病例,为进一步排查风险,实施精准防控,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经研究决定,在紫阳镇、蚺城街道实行静态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紫阳镇和蚺城街道居民必须服从社区(村组)统一调度,积极配合做好核酸采样、流调溯源等工作,采样完成后及时返回家中,不得在外聚集、逗留。

  2.在全县范围实行“非必要、不外出”,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全县人员非必要不得离县,确有特殊原因的,一律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报社区(村组)、乡镇、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三级批准才能离开。

  3.紫阳镇和蚺城街道暂停开放旅游景区、影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以及棋牌室、麻将房、KTV、网吧等密闭场所,养老院、福利院等特殊场所一律封闭管理。饭店、餐馆按容量50%控制人数,隔位就座,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4.暂停一切庙会、民俗活动、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5.所有零售药店全面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销售。

  6.紫阳镇和蚺城街道走读制中小学、幼儿园停止线下教学,开展线上教学;全寄宿制学校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

  7.静止期间,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服从社区(村组)疫情防控安排。

  8.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就地转为社区(村组)志愿者,全面参与社区(村组)防疫工作。

  9.对传播不实信息、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10.清明在即,提倡文明祭扫、预约祭扫、鼓励网络祭扫,严控现场祭扫、跨区域异地祭扫。

  上述要求从4月1日8:00起执行,后续将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感谢大家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婺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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